tokenpocketapp下载2023版本|ecfa指的是什么
你知道ECFA是什么吗?终止后会怎样?整理5点关键一看就懂 - 知乎
你知道ECFA是什么吗?终止后会怎样?整理5点关键一看就懂 - 知乎首发于台海风云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你知道ECFA是什么吗?终止后会怎样?整理5点关键一看就懂全球电商思维操盘金额过亿美金5年电商老兵,分享全球电商营销和全球经济干货ECFA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缩写,于2010签署至今已14年。这个协议旨在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协议,针对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其他部分进行初步解释。ECFA合作现状如何?ECFA已经实施了十余年,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两岸经济联系,推动了两岸贸易、投资和合作的发展,ECFA有针对贸易与投资进行规范和协商,当中贸易部分又可分为「服务贸易」及「货品贸易」两大块。在ECFA的规范里,关于服务贸易的合作进展也在2014年后因前景不明停滞。 ECFA早收清单商品占台湾出口目前约3.6%,而最高时达到的7.2%(数据来源台湾地区经济部门)。ECFA早收清单是什么?所谓的早收清单,全名是早期收获清单,可先进行互免关税或优惠市场开放条件之协商,协商完成者先执行,意指提早降关税的商品清单,又可分为「服务贸易项目」、「货品贸易项目」。一般来说,会将较为迫切,或者开放后对双方(或单方)有利的项目,列入早收清单;只要列入清单内的商品项目,即可享有降税优惠。服务贸易项目部分,双方早收清单包括银行业、非金融业等服务;货品贸易项目方面大陆对台湾降税项目有纺织、机械、石化、运输、其他等521项产品,台湾对大陆降税项目则有机械、石化、纺织、运输、其他等267项产品。ECFA如何终止?ECFA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依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第16条所示,其中一方若欲终止ECFA,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日起30日内开始协商;如未能达成共识,则ECFA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日起第180日终止。 ECFA终止后30日内,双方另应就ECFA终止而产生的问题展开协商。需要注意的是,ECFA协议的取消或调整可能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需要考虑到很多细节,因此具体内容和时间表可能决策层需要更加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让我们静候官方消息。ECFA如何影响岛内经济?如果取消ECFA协议,最大影响是早期清单覆盖产业,如台湾的电子、纺织、服装、机械、食品等产业造成较大影响。第一,台湾货物会失去大陆免税待遇,每年将额外支付数十亿美元的关税额,同时,恐会恢复至ECFA签署前的水准,且将引起台湾对大陆出口的进一步萎缩。其次,由于台湾产品失去大陆市场,其经济发展将失去相应的规模经济,迫使台湾本土企业生产效率降低,从而进一步引起台湾经济陷入困境。最后,ECFA终止也会造成较大的心理影响,带来对未来的信心冲击,进一步导致台湾经济受困。发布于 2024-01-21 11:08・IP 属地广东台湾两岸关系与发展中国经济赞同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台海风云介绍宝岛局势,感受两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百度百科
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播报讨论上传视频中国大陆与台湾省之间经济合作协议本词条由涉台大百科审核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称为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或称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定(英文简称CECA,即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2010年1月26日,ECFA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2010年6月29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签订合作协议。2010年8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它实质上是两个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初步框架安排,同时又包含若干早期收获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实施以来,给两岸企业和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截至2020年底,台湾企业享受了累计约70亿美元的关税减免。 [8]2024年1月1日起,因台湾地区违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1]。中文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外文名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 称ECFA遵循原则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目 标增进海峡两岸之间的经济合作交流大事记第一次两会商谈在北京举行合作双方海峡两岸目录1产生背景2大事记3特点4协议内容▪序言▪总则▪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第五章 其他5产权保护6大陆方面7台湾高层8协议意义9相关知识产生背景播报编辑2010年1月26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专家工作协商在北京举行。海峡两岸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协商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海峡两岸经过一天坦诚和善意的协商,取得了多项共识。海峡两岸认为,海峡两岸研究单位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研究的结论和建议,体现了海峡两岸经济的现状和特点,反映了海峡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海峡两岸一致认为,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海峡两岸展开进一步的经济合作,有利于海峡两岸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激烈竞争的挑战,有利于建立具有海峡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增进海峡两岸人民的福祉。海峡两岸同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内容涵盖海峡两岸之间的主要经济活动,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和经济合作等;今后将按业务议题进行协商。海峡两岸还交换了税则和有关经济管理规定与统计数据等。海峡两岸同意,应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和先经济后政治的原则,尽快推动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程。 [1]大事记播报编辑2005年4月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历史性的会谈后共同发布的《海峡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明确提出:“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机制”。2008年 海峡两岸关系实现历史转折后,台湾方面提出希望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8年底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海峡两岸可以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9年12月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领导人在台湾地区台中市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纳入第五次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2010年1月 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第一次专家工作协商在北京举行。海峡两岸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协商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2010年2月~6月 随后5个月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又分别在台湾省桃园县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协商,逐渐敲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文本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在重庆举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会谈中就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后续商谈议题等交换意见。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分别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上签字,然后互换文本。热烈的掌声、炫目的闪光灯,又一次见证了海峡两岸历史性的时刻——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从此开启新篇章。 [2]2010年8月17日晚间台湾立法机构二读表决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9月11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完成换文程序,同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实施。两岸举行首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3]2013年1月29日两岸证券期货监理合作平台首次会议在台北举行。两岸证券期货监理合作平台首次会议由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和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陈裕璋共同主持。 [4]双方在会上就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市场进入政策协调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并共同推出了一系列相互开放或放宽限制的新措施。本次会谈就大陆在ECF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对台湾资本市场开放的具体内容达成了多项共识,包括对台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修改相关QFII管理办法,为台湾金融机构在申请QFII资格时提供便利等。在ECFA框架下,大陆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台资的持股比例将由现在的最高不超过49%,提高到可持股50%以上。在对台湾证券公司的开放方面,大陆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公司在上海、深圳和福建各设立1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中台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大陆股东可不限于证券公司。另外,大陆还将允许台资股东在大陆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设立1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中大陆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台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取消陆方单一股东持股49%的限制。两岸举行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5]2014年12月25日,证监会主席肖钢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曾铭宗先生在北京共同主持了两岸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6],探讨和研究了两岸资本市场合作中的有关问题。大陆、台湾两岸举行第二次证券期货监管合作会议。主要情况有,交流两岸资本市场的主要情况,肖钢介绍了大陆方面推动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大陆资本市场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未来经济质量提升将极大改善资本市场的基础和环境。同时,探讨和研究两岸资本市场合作中的有关问题。台湾方面关注的有,尽快将台湾证券期货交易所纳入QDII的名单等,此外两岸还就股价指数,商品期货上市交换意见。大陆方面关注的有,对台湾提出的相关问题大陆方面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包括大陆证券机构在大陆设置代表处的门槛,放宽QDII的限制,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期货的机构限制等。2023年12月21日,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公告,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台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10]2024年1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进展答记者问,自公告发布以来,民进党当局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反而搞政治操弄,企图栽赃甩锅、回避责任。目前,有关部门正依据ECFA相关条款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进一步采取中止ECFA早期收获农渔、机械、汽车零配件、纺织等产品关税减让等措施。 [12]特点播报编辑两岸签署框架协议是两岸经贸交流经过30多年互惠互补、相互依存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中断近十年的两会协商得以恢复,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基本实现,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更加密切,两岸共同认识到,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的大陆与台湾,不应置身于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潮流之外,两岸同胞期盼建立制度化经济合作的愿望日益增强。两岸签署框架协议,旨在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与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协议相比,框架协议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框架协议是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协议。一是双方着眼于两岸全局利益,做到了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务实协商、合理安排;二是双方着眼于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彼此关切,结合两岸产业互补性,达成了一个规模大、覆盖面广的早期收获计划,两岸民众得以尽早享受贸易自由化的利益;三是大陆方面充分理解台湾经济和社会的现状,着眼两岸经济长远发展,未涉及台湾弱势产业、农产品开放和大陆劳务人员输台等问题,体现了大陆方面最大的诚意和善意。第二,框架协议是开放、渐进的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协议规定,两岸将在框架协议生效后继续商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单项协议,逐步推进两岸间的进一步开放,最大限度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第三,框架协议是全面、综合的经济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的内容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了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基本结构和发展规划。框架协议既关注协议签署后带来的即时的经济效益,关注两岸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更关注两岸经济的长远发展,关注两岸人民的福祉。框架协议的签署为两岸经济合作搭建了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但这只是两岸制度化合作的开始。今后,两会专家将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尽快完成各单项协议的协商,不断丰富和完善框架协议的内容,务实推动两岸在各领域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让两岸人民全面感受到贸易投资更加自由、便利的好处。协议内容播报编辑序言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关系的意愿;海峡两岸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考虑海峡两岸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进海峡两岸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海峡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经协商,达成《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如下:总则第一条 目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目标为:一、加强和增进海峡两岸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二、促进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第二条 合作措施海峡两岸同意,考虑海峡两岸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一、逐步减少或消除海峡两岸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二、逐步减少或消除海峡两岸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贸易与投资第三条 货物贸易一、海峡两岸同意,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六个月内就《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二、《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二)原产地规则;(三)海关程序;(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措施及适用于海峡两岸之间货物贸易的海峡两岸保障措施。三、依据本条纳入货物贸易协议的产品应分为立即实现零关税产品、分阶段降税产品、例外或其他产品三类。四、任何一方均可在《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实施降税。第四条 服务贸易一、海峡两岸同意,在第八条规定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六个月内就《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二、《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应致力于:(一)逐步减少或消除海峡两岸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三)增进海峡两岸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开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第五条 投资一、海峡两岸同意,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六个月内,针对本条第二款所述事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建立投资保障机制;(二)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三)逐步减少海峡两岸相互投资的限制;(四)促进投资便利化。经济合作第六条 经济合作一、为强化并扩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效益,海峡两岸同意,加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二)金融合作;(三)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四)海关合作;(五)电子商务合作;(六)研究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海峡两岸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海峡两岸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七)推动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八)推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社团互设办事机构。二、海峡两岸应尽速针对本条合作事项的具体计划与内容展开协商。早期收获第七条 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一、为加速实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目标,海峡两岸同意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二、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海峡两岸应按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获产品及降税安排实施降税;但海峡两岸各自对其他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较低时,则适用该税率;(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二》所列临时原产地规则。依据该规则被认定为原产于一方的上述产品,另一方在进口时应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是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所规定的措施,其中海峡两岸保障措施列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三》。三、自海峡两岸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条达成的《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之日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二》中列明的临时原产地规则和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规则应终止适用。第八条 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一、为加速实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目标,海峡两岸同意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应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尽速实施。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下列规定:(一)一方应按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列明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对另一方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减少或消除实行的限制性措施;(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及开放措施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三)自海峡两岸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四条达成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实施之日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应终止适用;(四)若因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寻求解决方案。第五章 其他第九条 例外《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妨碍一方采取或维持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的例外措施。第十条 争端解决一、海峡两岸应不迟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二、在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争端解决协议实施前,任何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由海峡两岸通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十一条设立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加以解决。第十一条 机构安排一、海峡两岸成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由海峡两岸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一)完成为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二)监督并评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执行;(三)解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四)通报重要经济合作信息;(五)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海峡两岸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四、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海峡两岸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第十二条 文书格式基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所进行的业务联系,应使用海峡两岸商定的文书格式。第十三条 附件及后续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及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后续协议,构成《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一部分。第十四条 修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修改,应经海峡两岸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十五条 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海峡两岸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自海峡两岸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实施。第十六条 终止一、一方终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海峡两岸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终止后三十日内,海峡两岸应就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终止而产生的问题展开协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于六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海峡两岸各执两份。四份文本中对应表述的不同用语所含意义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一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二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三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保障措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五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会长 陈云林 董事长江丙坤产权保护播报编辑为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如下:一、合作目标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等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的创新、应用、管理及保护。二、优先权利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海峡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三、保护品种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植物种类)范围内受理对方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并就扩大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可申请品种权之植物种类)进行协商。四、审查合作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推动相互利用专利检索与审查结果、品种权审查和测试等合作及协商。五、业界合作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促进海峡两岸专利、商标等业界合作,提供有效、便捷服务。六、认证服务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为促进海峡两岸著作权贸易,建立著作权认证合作机制,于一方音像制品于他方出版时,得由一方指定之相关协会或团体办理著作权认证,并就建立图书、软件等其他作品、制品认证制度交换意见。七、合作机制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建立执法合作机制,依各自规定妥善处理下列知识产权保护事宜:(一)打击盗版和假冒伪劣,特别是查处经由互联网网络提供或帮助提供盗版图书、音像及软件等侵权互联网网站,以及在市场流通的盗版及假冒伪劣产品;(二)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或著名产地名称,共同防止恶意抢注行为,并保障权利人行使申请撤销被抢注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或著名产地名称的权利;(三)强化水果及其他农产品虚伪产地标识之市场监管及查处措施;(四)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事宜。在处理上述权益保护事宜时,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可互相提供必要的信息,并通报处理结果。八、业务交流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开展知识产权业务交流与合作事项如下:(一)推动业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工作会晤、考察参观、经验和技术交流、举办研讨会等,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二)交换制度规范、数据文献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三)推动相关文件电子交换合作;(四)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流与合作;(五)加强对相关企业、代理人及公众的宣导;(六)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项。九、工作规划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分别设置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等工作组,负责协商具体工作规划及方案。十、保密义务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对于在执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相关活动中所获信息予以保密。但依请求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十一、限制用途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仅依请求目的使用对方提供之资料。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十二、公文格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交换、通报、查询信息及日常业务联系等,使用协商的公文格式。十三、联系主体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议定事项,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互相联系实施。必要时,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十四、《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履行与变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应遵守《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变更,应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十五、争议解决因适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所生争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应尽速协商解决。十六、未尽事宜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协商。十七、签署生效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自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实施。《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2010年6月19日签署,一式四份,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各执两份。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大陆方面播报编辑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就此议题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陈江会2010年农历春节到来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看望台商时说:“现在两岸正在商谈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是一件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好事。在商谈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农民兄弟的利益,把这件好事办好。”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表示,大陆将充分照顾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在这些方面,大陆可以做到让利。2010年3月9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两会商谈工作有两大规划:以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商谈为重点,加快两岸经济关系迈向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的步伐;适时在两会商谈中增加文化、教育、卫生、新闻等议题,不断为两岸协商注入新的内涵。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会上再次表示,要让利给台湾。这种让利,比如通过减免关税,通过早期收获实现。另外,也要做出让台湾农民放心的事情。“因为我们是兄弟”。3月30日,国台办主任王毅接受台湾媒体《旺报》专访表示,签署ECFA是台湾方面先提出来的。并声明几点基本信息:首先,ECFA的性质是一个经济合作协议,协议中不会有政治内容,也不会有政治语言。二是指大陆方面选择对台湾降税的产品时,将尽可能选取能惠及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相关产品。三是指大陆方面提出希望台湾方面降税的要求时,将尽量不影响台湾的弱势产业。四是大陆不会要求台湾方面进一步扩大大陆农产品入岛。五是大陆无意对台湾实施劳务出口。 [7]2023年8月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对台贸易壁垒调查最新进展,并表示将依据有关规定研究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项下给予台湾产品的关税优惠。 [9]台湾高层播报编辑台湾方面认为推动和大陆签署ECFA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两岸虽然都是WTO的成员,但是彼此之间的经贸往来仍有许多限制。二是避免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体系中被“边缘化”。三是为促进台湾经贸投资“国际化”。2010年4月25日,马英九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就ECFA进行电视辩论。马英九表示,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对台湾有利。签署ECFA,等于打通台湾经济的任督二脉。双方表情丰富各异。蔡英文表现不佳,被曝"有很大的挫折感"。2010年4月10日,马英九到高雄向南部中小企业说明两岸经济协议,他强调签ECFA会“一帮二不三要”,就是要帮人民做生意,提升台湾竞争力;不进一步开放农产品进口、不开放大陆劳工来台;要关税减免、投资保障和保护智慧财产权。2010年3月14日,马英九出席“两岸经济协议座谈会”时说,不签“两岸经济协议”的后果就是“生意难做、竞争不过”。2010年3月14日晚间,中国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针对媒体报导谭慎格指“两岸经济协议”会使台湾经济边缘化的言论,发表国民党文传会主委苏俊宾的三点响应。2010年3月9日,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表示,两岸经济协议(ECFA)4、5月完成谈判工作,6月签署协议是很好的时机。2010年2月9日,马英九表示,两岸经济协议(ECFA)内容包括减免关税、投资保障与保障智慧财产权三大部分,目的是“帮助人民做生意,提升台湾竞争力”;首度松动今年上半年签订的立场,强调“现在协商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表”。 [7]协议意义播报编辑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毅在北京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在早前结束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中,双方经过坦诚和善意的协商,已就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商谈工作机制等达成多项共识。当务之急是双方加快推动商签的进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26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正式名称充分交换了意见,没有实质性的分歧。并商定协议的基本内容将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双方同意尽快适时启动第二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杨毅表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为了推动两岸经济进一步深化合作、遵守世界贸易的有关规则而做出的一项具有两岸特色的制度安排,是两岸经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客观需求和需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实施以来,给两岸企业和民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截至2020年底,台湾企业享受了累计约70亿美元的关税减免。 [8]相关知识播报编辑架构协议什么意思是指签署正式协议之前所拟订的纲要,仅先定架构及目标,具体内容日后再协商,因为要协商签署正式协议旷日持久,缓不济急,为了考量实际需要,故先签署纲要式的“架构协议”,并针对攸关生存关键之产业,可先进行互免关税或优惠市场开放条件之协商,协商完成者先执行,这部分称为“早期收获(Early Harvest)”,可立即回应台湾面临国际经营困境产业急需排除关税障碍之需求。国际上,亦有其他国家签署架构协议之案例,例如,东盟分别与中国大陆、韩国、日本、印度等国都签有架构协议。【海峡两岸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具体内容1. 何为ECFA?ECFA是指“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完整英文名为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不过这是台湾方面的称呼,真正的名字(中英文)要等两岸正式谈话才能确定。2. 何为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马英九与蔡英文在ECFA大辩论前握手致意是指在世贸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台湾马英九当局为了缓和民进党与台联的反对,将台湾与大陆可能签署的CECA改为ECFA,台湾媒体称为“CE咖”,是“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的英文简称。这个安排类似香港与内地的CEPA,不过台湾官方顾虑如果照搬CEPA,会被台湾一部分民众特别是民进党的支持者认为是将台湾“香港化”,因此,在设计协议的名称与内容方面都与CEPA有所不同。中国内地与香港的CEPA,以及内地与澳门的CEPA,都是一国两制下的安排,也是因为香港、澳门都是世贸的成员,具有独立的关税系统,因此这样的安排必须符合世贸的相应规定。台湾在世贸的地位,其实与香港、澳门相同,大陆与台湾签署类似CEPA的协议,具有法律基础。 尽管,如果与大陆签署这个协议,国民党有足够的票数在立法院让其通过,但是,还是将名称作此调整为宜。3. ECFA在台湾台湾非常需要这个协议,不管名称是什么。马英九日前亲自出马通过电视台向民众介绍情况时,说台湾去年出口到大陆已占40%以上、相关产业明年销到大陆就要面对6.5%的关税,届时工厂就会迁厂,估计会失去11.4万的工作机会、台湾的GNP也会下降一个百分点,是时候处理一下了。台湾官方焦虑的是,如果东盟与中国的10+1协议生效,日本韩国也将加入成为10+3,这两者都是由中国在主导;台湾与大陆经贸关系非常密切,如果不能在10+1生效之前与大陆签署类似协议,今后就一定会被边缘化,而这并非大陆刻意“打压”台湾,而是台湾自己的不作为而造成。台湾的工商界太明白这个道理了,马英九也非常明白其中的要害。台湾的反对党焦虑的是,如果两岸签署ECFA,台湾不仅在经济方面越来越依靠大陆,在政治方面最终也将走向统一。对于坚持“台独”的民进党与“台联党”来说,这样的前景使他们不寒而栗。蔡英文作为专攻国际贸易法的学者,当然明白ECFA对台湾的重要性,也明白这个协议本身并不涉及“主权问题”,但作为民进党主席她却必须反对,这就是为什么台湾海基会秘书长高孔廉怒骂蔡英文“混蛋”。绿营的民众其实不了解什么是CECA什么是ECFA,他们的逻辑非常简单,就是跟着民进党、台联的领导人起舞,凡是两岸合作的事情就要反对。然而蓝营的民众与中间的民众,相对素质较高,比较明白事理。民进党要求以“全民公决”的方式决定是否与大陆签ECFA,马英九认为可以考虑,因为看起来大部分民众会支持ECFA,如果公投通过,则民进党也有了台阶下。只是,如果事事都要公投,马英九的决策效率肯定要大受影响。4. 台湾方面推动ECFA的三个主要目的:要推动海峡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两岸虽然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但是彼此之间的经贸往来仍有许多限制。要避免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体系中被“边缘化”。区域经济整合是全球的重要趋势,已经和全世界有将近247个自由贸易协定,签约成员彼此互免关税,如果不能和主要贸易伙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台湾将面临被边缘化的威胁,在重要市场失去竞争力。而中国大陆是目前台湾最主要的出口地区,与中国大陆签署协议并有助台湾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洽签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可避免台湾被边缘化。要促进台湾经贸投资“国际化”。帮助台湾融入全球经贸体系,并吸引跨国企业利用台湾作为进入东亚的经贸投资平台。5.定位与基本原则:是属于两岸特殊性质的经济合作协议,不违背世界贸易组织(WTO)精神;只规范两岸经济合作事项,如同两岸已签署的海空运等九项协议,不涉及主权或政治问题。协商基本原则:第一,平等协商;第二,互利双赢;第三,彼此照顾对方的关切。主要内容:协议的内容将由两岸双方协商决定,其内容可能包括商品贸易(排除关税和非关税障碍)、早期收获、服务贸易、投资保障、防卫措施、经济合作,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ECFA到底什么时候到期? - 知乎
ECFA到底什么时候到期?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法律经济法律常识台湾问题ECFA到底什么时候到期?有人说五月底结束,有人说六月底结束,有人说八月底结束,还有人说年底结束。百度上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时间。显示全部 关注者20被浏览123,546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添加评论分享7 个回答默认排序平凡一生 关注ECFA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英文简称,2010年6月29日签署。简单来讲是指,在世贸组织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这种国内地区性的经贸协议的签署,早有起例。大陆与香港的CEPA,与澳门的CEPA,都是这种一国两制下的经贸制度的安排。但是大陆与台湾的这个经济合作协议,又有其特别之处,一是ECFA后续服务贸易的签署未能生效,货物贸易协议商谈被迫中断。二、大家统称的ECFA实际上只是一个“ECFA早期收获”。根据有关规定,ECFA将于2020年9月到期。发布于 2020-05-25 10:35赞同 27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知乎用户9月12号到期,但还有3个月废止期。基本上等11月大选结束再定也可以,主动权在我们手上。不过续期需要WTO申报,进一步合作不太现实。ecfa每年可以给弯弯不到10亿美金的免税吧。金额不多,只是筹码之一而已,对弯弯挺重要的,对大陆其实无所谓。发布于 2020-09-07 14:36赞同 103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CFA优惠原产地证_百度百科
优惠原产地证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ECFA优惠原产地证播报讨论上传视频海峡两岸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是海峡两岸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结合两岸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按照平等互惠原则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该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方面对台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主要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项货物,凭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简称“ECFA证书”),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所有清单内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并在3年内全部降为零。 [1]中文名ECFA优惠原产地证文 件《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分 类文化生效时间 2010年9月12日目录1简介2填制说明3注意事项简介播报编辑(一)签证地区台湾(二)证书名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三)签证产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267种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四)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中文填写。必要时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二、申请书书面申办ECFA证书是采用FORM A申请书。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印章。三、证书编号ECFA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H”,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例如H11470ZC60390038 [2]填制说明播报编辑第一栏:应填写在我局备案登记的出口商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第二栏:应填写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应详细列出所有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如果证书填写不下,可以随附生产商清单。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若本栏资料属机密性资料时,请填写“签证机构或相关机关要求时提供”。第三栏:应填写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第四栏:应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船舶、飞机等)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如离港日期未最终确定,可填写预计的离港日期,并注明“预计”字样。第五栏:不论是否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进口方海关可在本栏标注(√)。如果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进口方海关在该栏注明原因。该栏应由进口方海关已获授权签字人签字。第六栏:如有需要,可填写订单号码、 信用证号等。第七栏:应填写项目编号,但不得超过20项。第八栏:应对应第9栏中的每项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编码,以进口方8位编码为准。第九栏:应详细列明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货品名称可在中文名称外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货品名称应与出口商发票及《协调制度》上的商品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本栏货物信息填写完毕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第十栏:每种货物的数量可依照海峡两岸双方惯例采用的计量单位填写,但应同时填写以国际计量单位衡量的数量,如毛重(用千克衡量),容积(用公升衡量),体积(用立方米衡量)等,以精确地反映货物数量。第十一栏:应填写唛头或包装号,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第十二栏:若货物符合临时原产地规则,出口商必须按照下列表格中规定的格式,在本证书第12栏中标明其货物申报适用优惠关税待遇所根据的原产地标准:第9栏列名的货物生产或制造的详情填入第12栏(1)出口方完全获得的货物“WO”(2)完全是在一方或双方,仅由符合本附件的临时原产地规则的原产材料生产“WP”(3) 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货物“PSR”此外,如果货物适用的原产地标准依据“累积规则”条款、“微小含量”条款或“可互换材料”条款,亦应于本栏相应填写“ACU”、“DMI”或“FG”。第十三栏:应填写出口商开具的商业发票所载明的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发票编号及发票日期。第十四栏:应由出口商或已获授权人填写、签名,并应填写签名的地点及日期。第十五栏:应由签证机构的授权人员填写签证地点和日期,并签名、盖章。同时应提供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证书应以中文填写,必要时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证书如有续页,亦按照本须知填写,续页也应填写同一证书编码。同时请在证书下方填写“第X页,共X页”。如果证书仅有1页,亦应填写“第1页,共1页”。注意事项播报编辑一、证书的申请日期与签发日期应打实际申请日期与签发日期。二、后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的签发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可申请后发(含更改、重发)原产地证书。后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补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后发(含更改、重发)的原产地证书自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注记“补发”字样。三、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直运规则产品运输必须符合ECFA临时原产地规则的直接运输规则。货物在第三方临时储存的停留时间,自运抵该方之日起不得超过六十天,并且货物在停留期间必须处于该第三方海关监管之下。在货物申报进口时,应提交中转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进口方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五、其它签证要求(一)第十四栏出口商声明只签名,不盖章;(二)一份原产地证书涵括的货物应属同一批次交运,且其项数不超过20项。原产地证书仅能签发一份正本。(三)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ECFA对台湾经济影响有多大?_凤凰网
对台湾经济影响有多大?_凤凰网首页资讯视频直播凤凰卫视财经娱乐体育时尚汽车房产科技读书文化历史军事旅游佛教更多国学数码健康家居公益教育酒业美食资讯 > 台湾 > 正文ECFA对台湾经济影响有多大?环球网下载客户端独家抢先看2023年08月19日 08:05:38 来自北京市【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 环球时报记者 邢晓婧】继日前对台湾生产的聚碳酸酯开征临时性反倾销保证金后,大陆商务部17日又表示,对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采取限制措施的调查涉及产品已从立案时的2455项增加到2509项。而每到两岸关系有些风吹草动,岛内就开始担心大陆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多年来,民进党当局一边抹黑ECFA,一边又享受着ECFA的红利,一些岛内舆论质疑,这种情况还能持续下去吗?大陆增加对台调查项目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7日报道,大陆商务部当天召开例行记者会,发言人束珏婷表示,初步调查显示,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非歧视原则”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等规则,本次调查涉及产品已从立案时的2455项增至2509项。受台湾贸易限制措施影响,大陆石化、纺织、机电设备、汽车等多个类别的产品以及许多物美价廉的农产品和民生必需品无法对台出口,对相关出口企业利益造成负面影响。她说,参与调查的企业和商协会呼吁,台湾地区尽快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措施。下一步,大陆调查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继续深入展开调查工作,适时公布最终调查结论。针对外界关注“大陆是否会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下给予台湾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束珏婷回应说,商务部将结合贸易壁垒调查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18日,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根据对台贸易壁垒调查初步调查结果,台湾对大陆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不符合ECFA关于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及自由化的要求,违反ECFA有关“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条款。她说,“我们支持相关主管部门将结合贸易壁垒调查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岛内直接把此事与ECFA挂钩。台“中华经济研究院”学者颜慧欣称,聚碳酸酯是ECFA早收列表项目,必须注意其他项目会不会也被拿来“成为对台经济胁迫压力”。台湾政治大学国关中心研究员陈德升称,大陆这次选择的是ECFA早收清单的小项目,这是给台湾产业界的第一个信号,关键还是未来两个月会否有其他项目跟进。台“中华经济研究院”学者王国臣猜测,接下来除了农产品,还要关注石化产业、工具机械设备。台湾《经济日报》16日发表社论称,2022年台湾聚碳酸酯对大陆(含香港)出口约8.8亿美元,占总出口约83%,聚碳酸酯只是冰山的一角,“在两岸关系不佳,欠缺沟通管道下,未来两岸经贸纷争也会有增无减”。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杜震华称,大陆的产业发展水平已赶上台湾,单向对台方提供零关税,是大陆企业难以忍受的不公平待遇。未来大陆的动作只会越来越多,台湾将看到更多传统企业外移,可能只剩下高科技电子业撑场,经济之严峻不言而喻。文章称,等选举结束后,若对大陆持敌意的政党执政,大陆可能将ECFA作废或对台湾大量产品禁止进口,这将严重冲击台湾经济。中央财经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王建民18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两岸关系愈发紧张,台湾民进党当局针对大陆的贸易歧视明显增多。麻烦制造者、民进党主席、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参选人赖清德如果当选,继续大搞“台独”分裂,不排除大陆届时采取中止ECFA等方式进行应对,因此是否会中止ECFA还要看两岸关系的未来发展,目前看来确实存在不确定性。民进党极力抹黑又不敢终止多年来,民进党当局在享受巨大红利的同时,一再抹黑ECFA。蔡英文上台前曾强烈反对马英九签署ECFA,声称“ECFA是人民的糖衣毒药”。2010年4月参加政论节目时她扬言,若马英九成功签署ECFA,民进党执政后会发动针对它的“公投”。不过蔡英文上任至今,却仍未提出废除ECFA公投案。今年6月,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提出“重启服贸谈判”后,服贸再度引发热议。民进党随即动员民间团体反对,营造“各界代表反服贸”的氛围,并重提“引清兵入关”的论调,企图再燃“反中”气氛。民进党主席赖清德在南部造势时称,服贸是一中市场,“谁提服贸就不要支持他”。6月26日,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在脸书发文称,服贸将影响400万台湾就业人口,台湾可以拼出“亮丽的经济成绩”,不需要把鸡蛋全都放在大陆这个篮子内。民进党发言人林楚茵还声称,没有服贸,台湾经济表现“良好”,10年来GDP增长33%。结果多数岛内民众不买单,把当年的ECFA又搬出来嘲讽说,“苏贞昌任内也没终止,典型说一套做一套,从上到下都在双标”。蔡当局还声称,早收货品占台湾出口大陆的比重已从最高的26%降至2022年的17%。对此,台湾《中国时报》反驳称,蔡当局不敢面对的是自ECFA实施以来,台湾每年因此节省的关税高达200亿元新台币,何况即使蔡当局声称ECFA对台湾的重要性逐渐下降,但仍不敢主动喊停。王建民表示,ECFA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涵盖面比较广泛的协议。目前谈及ECFA主要是指其早期收获计划,因为受到民进党当局的干扰,其他项目并未实施。就其早期收获计划而言,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范围要广得多。王建民说,ECFA当中有条款约定,一方认为不合适可以终止协议,但民进党当局并没有终止,可以说岛内对ECFA普遍表示认可。因为近年来台湾经济形势不好,现在岛内希望推动ECFA协议进一步落实,可以说对该协议抱有期待。一名不便具名的台湾经济问题专家18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ECFA早期收货清单当中,累计给台湾相关企业减免数十亿美元税收。但自2016年民进党当局上台以来,两岸因缺乏相应的政治基础,有些经济制度化合作被终止,在这种情况下,ECFA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是两岸经贸往来的重要风向标。岛内绿营人士把经济政策解读为对台湾选举的介入,该专家表示,一边享受两岸和平的红利,一边砸两岸和平的锅,这种典型的“半政治”解读明显居心不良。“2016年两岸丧失政治基础之后,保留ECFA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岛内工商界非常在乎,不仅是减税效益,更在其自身代表的政治经济效益。”该专家表示,民进党当局对于ECFA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化操作,在其还是在野党时大肆攻击,上台之后坐享其带来的好处,却不愿正视背后应该蕴含的两岸政治基础。在谈及是否违反WTO规则时,该专家反问道,过去每当两岸经贸采取临时性暂停办法时,民进党当局总是扬言起诉至WTO,“结果起诉了吗?他们不敢”。因为如果真的诉诸于法律手段,把两岸贸易的真实状况摊上台面就会发现,台湾对大陆产品的禁止毫无道理。王建民称,民进党当局对于两岸贸易并非出于互惠互利的理念,现在台当局干扰经济的现象越来越多,岛内“台独”势力必将阻碍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和两岸经济的紧密联系。台湾最大的“自贸协定”这些年来,ECFA对台湾经济到底有多大影响?根据当时两岸协商结果,台方同意对大陆降税的早收清单项目有267项,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多达539项。大陆对台早收清单主要是中小型传统产业、农产品、服务贸易项目,包括汽车零组件、自行车零组件、小家电、兰花、香蕉、茶叶等产品以及金融业等。根据国台办公布的统计,截至2022年底,大陆已累计对台减免关税85.2亿美元,台湾有61家金融企业和2065家非金融企业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在大陆提供服务。台经济学者曾志超17日称,自2011年ECFA生效12年间,台湾出口至大陆的早收货品,每年出口额都在200亿美元上下,每年可减免8亿至10亿美元关税,累计至今年2月达94.83亿美元。反观大陆早收货品出口至台湾的金额虽有所提升,但减免关税只有两年超过1亿美元,12年减免关税合计不到10亿美元,“从上述数字可知,台湾在ECFA获得的好处远大于陆方”。文章还写道,ECFA涵盖不少传统产业,早收列表中的539项产品以纺织136项为最多,另有机械107项、石化塑料88项、农渔业18项等,均享有关税优惠,成为相关产业的绝佳机会。而出口金额以石化塑料产业、机械业与纺织业获益最大。台“中经院”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大年直言,“ECFA可说是对台湾效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不仅如此,ECFA还有助于台湾免遭边缘化。台大农经系前主任兼所长徐世勋称,目前世界上已有各种排他性的自由贸易协定,严重限缩台湾出口贸易市场,尤其侵蚀台湾在大陆和东盟市场占有率。2022年元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台湾不在里面,但通过全球供应链的布局,ECFA将提高台湾区域经贸战略价值,有利于吸引外商把台湾视为前进大陆市场的主要门户或重要枢纽,并利用台湾作为制造、研发、营运的亚太区域中心。连日来围绕着ECFA是否将会被终止,岛内表现出明显的担忧。“三三会”理事长林伯丰17日表示,台湾应该站在对台有利的立场发挥优势,例如如何与大陆和睦相处,台湾与大陆不应该产生敌对。他强调,台商过去利用大陆发展外销,现在也不需看衰大陆经济。台湾《旺报》称,陆委会6月最新民调显示,高达84.2%的受访者认为,当局应兼顾两岸情势及民众需求,恢复两岸健康有序交流。该报称,两岸经贸与投资千丝万缕的依存关系,意味着两岸经济一旦脱钩,将是台湾不可承受之重。因此蔡英文当局要面对现实,不能一面宣扬“抗中保台”,另一面又想拿大陆好处,这只会让台湾经济与台商处境更为艰困。“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
关闭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
<
两岸ECFA十年期满何去何从?
两岸ECFA十年期满何去何从?
Menu
首页
关于中心
中心简介
实验环境
中心动态
实践课程
实验课程
媒体实习
作品展示
数据新闻
信息图
深度报道
平面设计
H5作品
视频
音频
摄影
毕业设计
实践平台
南大新传
新记者
NJU核真录
家书
大学英雄
新潮
新天地
南大创意传播
讲座培训
名记者进课堂
媒体创新创业进课堂
媒介技术工坊
比赛获奖
学生获奖
孙明经奖
大学生校园媒体大赛
特色实践项目
2022“金融助农”暑期社会实践
2021数字时代的家乡
2020南大学子防疫纪实
香港文创交流
美丽乡村石头寨
国际广告之旅
2018美国访学
对外合作
英文网站
联络我们
两岸ECFA十年期满何去何从?
数据新闻
2020年5月20日
作者:雒少龙《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将于2020年9月到期。实施十年来,两岸贸易额不断增加,其中,台对大陆贸易顺差呈逐年扩大趋势。 ECFA到期后何去何从,成为两岸舆论关注的话题。根据协议第十六条:“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由于两岸目前仅签署了框架协议,后续跟进的服务贸易协议、货品贸易协议与争端解决机制都未签署,因此,若两岸未在到期前重启谈判,ECFA第十六条的终止条款不具备约束效力。ECFA:生于风暴 2008年台领导人马英九上台后,承认“一个中国”和“九二共识”,为两岸关系的改善奠定了基础,中断多年的海协会和海基会重启交流会晤。同年12月,两岸真正实现“大三通”,即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两岸经贸往来进入新时代。同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以出口贸易为经济主轴,高度依赖欧美经济的台湾地区,无可避免地受到牵连。2009年台湾GDP为3793.88亿美元,同比下降5.9%。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市场需求大幅降低,2009年台湾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679亿美元,同比下降23.8%。而两岸贸易额为1062.3亿美元,同比下降17.8%。金融危机后,大陆经济恢复迅速,是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因此维护和发展与大陆的关系,对于台湾经济发展尤其重要。由于历史原因,两岸经济往来受到诸多限制,因此签订相关自贸协定对于台湾经济发展十分必要。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台湾无法置身于区域经济整合的大趋势之外。随着东亚、东南亚各国纷纷加入各种区域经济组织,台湾若无法参与亚洲地区的经济整合,将遭受巨大经济打击,面临经济被边缘化风险。2008年马英九上台后,海峡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台湾方面提出希望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大陆方面,签署ECFA有利于为两岸经贸往来提供一系列原则规范及制度安排,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合作、繁荣和发展的有效机制。长远上以经促政,加强两岸经济联系,推动两岸经济融合与统一。 2010年1月26日ECFA在北京举行首次专家工作商谈;6月29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签订合作协议;8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ECFA。ECFA:初尝硕果 ECFA已签署内容包括序言、5章共16条款及5个附件,涵盖了合作的目标与措施、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争端解决等方面的内容,遵循双方对等、由易到难、搁置争议等原则。意在逐步消减两岸间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措施,促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逐步扩大经济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建立更加公正、透明、便利的投资和保障机制。 ECFA的主要内容是大陆市场进一步向台湾开放,减免商品关税,以期扩大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台湾也须减免商品关税,向大陆开放岛内市场。为了使两岸人民尽早享受到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好处,海峡两岸同意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1》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于ECFA实施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在这个庞大的早收清单中,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机械、冶金等10类产品,还有18项农产品、8项非金融服务业和3项金融服务业。这些产品占2009年大陆自台湾进口总额的16.1% ,达到138.3亿美元,金额比例最高的分别为化工、冶金和机械。台湾对大陆开放267项产品,占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的10.5% ,达到28.6亿美元,金额比例最高为化工、机械和电子产品。 ECFA早收清单内容以两年分3个阶段实施降税, 2011年1月1日起,ECFA早收清单所列商品开始降税,2013年1月1日早收清单中的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对于ECFA早期收获对两岸贸易的影响,有不同评估结果。根据海关总署数据,金融危机前4年即2004至2008年,台湾对大陆进口额年均增长13.31%,出口额年均增长6.55%,贸易顺差额年均增长5.2%。而金融危机后4年即2009-2013年,台湾对大陆进口额年均增长15.06%,出口额年均增长11.22%,贸易顺差额年均增长10.04%,顺差地位巩固。 ECFA签订前后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增长率明显上升,从这方面来看,实现了大陆“让利”于台湾的承诺。在关税减免方面,截至2017年6月底,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对台累计减免关税约256.2亿元人民币;而台对大陆减免关税约28.5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大陆对台累计减免关税约375.3亿元。根据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数据,2011至2017年台湾对大陆进出口额比为1:3.49。台湾对大陆累计减免关税与享受大陆累计减免关税比为1:8.99。两岸贸易在台湾对外贸易中比重越来越大,大陆成为拉动台湾外贸增长的重要马车。根据官方数据估算,两岸贸易额占台外贸总额从2010年的28.05%到2013年的35.44%,再到2018年的38.11%。ECFA:“绿”色泥潭 2012年马英九连任,两岸关系继续保持和平发展态势。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和产业交流合作,2013年6月21日,两岸两会在上海举行会谈,签署ECFA后续协商项目《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2014年3月,台湾发生长达20多天的“反服贸”运动。由于运动干扰和民进党的政治阻拦,服贸协议未能通过,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商谈也被迫中断。2014年两岸贸易额增长率仅0.6%,而2013年是16.7%。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负增长,分别是-4.9%和-4.5%。由于ECFA对台湾经济利大于弊,蔡英文2016年执政后,在反对ECFA方面有所收敛。2017年起,两岸贸易额有所恢复,2017年和2018年增长率分别为11.3%和13.2%。随着ECFA十年期限将近,台官员态度微妙。今年3月30日,台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呼吁大陆要“政治归政治,经济归经济”,坦承ECFA对台湾有利,希望续签。ECFA:必经之“陆” 2018年台湾出口额约3359亿美元,其中ECFA项目约236亿美元,占比约7%。如果ECFA中止,台受冲击的主要是农产品、石化、纺织、金属、机械等传统产业。据台官方数据,农渔业和制造业就业人数占比达30%左右。台纺织业12年来产值缩水16%,从业人员仅13.3万,但仍为台湾第四大贸易顺差产业,出口额约100亿美元。如果取消ECFA,关税增加,再加原料涨价,台纺织业外移压力加大。另外,台机械产业有六成依赖出口,其中大陆为最大出口市场。2015年到2018年,台机械对外出口始终呈增长态势,但受中美贸易战影响,2019年呈负增长。 ECFA中农渔产品只有18项,但实际上零关税的却有34项,早收清单里多为经济价值较高的水果、花卉、生鲜。在346家台湾优良农产品认证厂商中,70%来自中南部,95%属于中小企业,产业链员工多属中低收入群。由于民进党执政基础很大一部分来自这些选民的支持,如果ECFA中断,民进党支持度或将受影响。除ECFA中止的直接经济影响,其他方面的影响也许更为深远。台湾国际战略学会执行长罗庆生博士撰文称:“减免关税可视为一种让利行为,双方透过ECFA互相让利表示友善,这在身分认定上表示不再视对方为敌人。两岸在签署ECFA时原本也期望透过进一步的‘服贸协议’与‘货贸协议’强化这种关系,可惜中断。”罗庆生认为,大陆市场占台湾出口总额的近40%,若失去两岸友善和平的象征符号ECFA,台湾对于外部投资人而言,风险将会大增,产业、人才外移,也是可预见的情况。目前中国大陆与韩国、东协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产品大多已是零关税,另外由东盟10国发起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也将在2020年签署。若ECFA终止,台湾对大陆出口将面临明显的关税劣势,且难以加入RCEP,不得不面临被排除在RCEP成员国共同享有的优惠条件之外。RCEP成员国家除了东盟10国,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台湾对这些国家的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70%以上。若终止ECFA,台湾的区域经济整合战略将面临挫折。加之美国退出《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台湾的区域经贸合作协议选项相当有限。
近期文章
Copyright © 2019 南京大学国家级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Powered by WordPress. Theme: Accelerate by ThemeGrill.
中评智库:多维视角审视ECFA存废
中评智库:多维视角审视ECFA存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动态新闻
中评智库:多维视角审视ECFA存废发布日期:2020-09-08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2020-09-07 00:12:36 来源:中评网终止ECFA,意味着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进程的中断,也意味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风向的转变。 中评社香港9月7日电/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助理教授、经济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周小柯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9月号发表专文《三维视角对ECFA的审视》。作者认为:不管是主动终止ECFA,还是ECFA在第三方提出异议情形下被动终止,都意味着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进程的中断,也意味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风向的转变,将对台湾经济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当然也会对大陆部分产业和部分同胞的利益产生影响,但受害最大的还是台湾同胞,两岸同胞想必都不希望这种情形发生。与其让ECFA面临被动终止风险,不妨主动暂停ECFA早期收获的执行,使ECFA早期收获处于“休眠状态”,以此既避免WTO其他成员对两岸之间的特惠待遇提出异议,也保留ECFA后续协商及发展升级的弹性空间。待条件成熟,两岸不仅可以启动早期收获,还可以在ECFA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文章内容如下: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自2010年9月12日生效至今已近10年,下一步何去何从仍是一个待解之谜。十年来,ECFA给两岸同胞尤其是给广大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即便是当初极力反对ECFA的一些人士也无法否认这一客观事实。目前,对于ECFA的未来走向,学术界并没有一致性的认识,但去年以来相关议题在两岸受到普遍关注,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ECFA对两岸关系和台湾经济发展的特殊重要性。值ECFA生效届满10年之际,本文从ECFA本身、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以及现实环境三个视角对ECFA进行较全面的审视,以期对ECFA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也有助于着眼长远探索一条既遵循一般规律又独具两岸特色的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模式,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可持续深入推进。 一、ECFA本身视角的审视 (一)两岸签署ECFA的初衷 2010年6月29日,两岸两会在重庆正式签署ECFA。回顾当时ECFA签署的背景和相关过程,可以看出两岸在签署ECFA的初衷方面既有明显的不同,也有很大的交集。从当年中央对台工作会议的精神看,大陆推动签署ECFA的初衷主要在于推进两岸交往制度化和机制化进程,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不断增进台湾同胞的福祉。①从台湾经济特征、当时面临的困境及2010年4月25日“双英ECFA辩论”的相关内容看,台湾方面推动签署ECFA的初衷主要是解决台湾经济日益被边缘化问题,探索融入区域经济整合大趋势的路径,为台湾经济找出路。正如时任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先生和海基会经贸处副处长邓岱贤先生最近撰文指出,ECFA对于台湾这样的小型开放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体极为重要。②两岸签署ECFA初衷的交集是互利共赢、共同增进台湾同胞的经济福祉,这一共同初衷的实现方式就是ECFA所开启的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 (二)WTO框架下对ECFA的审视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第24条第5款允许成员之间形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或者为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而必须的临时协定;第5款(c)项规定:“本款(a)项和(b)项所称的临时协定,应具有一个在合理期间内成立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区的计划和进程表”。③这一规定意味着WTO成员可以在WTO框架下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同盟,并根据需要先签署临时协定。WTO《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中对临时协定合理期限的解释是:第24条第5款(c)项所指的“合理持续时间”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方可超过10年;如属一临时协定参加方的成员认为10年不够,它们应向货物贸易理事会提供需要更长期限的全面说明。④由此可见,WTO框架下临时协定的合理期限原则上是10年。 两岸都是WTO成员,ECFA是两岸遵循WTO基本原则并结合两岸特色签署的框架性经济合作协议。依据上述规定,ECFA在性质上属于为形成正式自由贸易协定(FTA)而签订的“临时协定”或“过渡性协议”。 (表1:不同类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特征比较) (三)ECFA性质辨析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ECFA是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的协议,或认为ECFA是框架协议,不属于“过渡性协议”。从ECFA后续协商情形看,2016年民进党上台后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导致两岸两会协商被迫中断,ECFA后续协商随之被迫中断,已经谈不上“仍在进行中”;尚未完成其实正是由于ECFA是FTA的过渡协议,尚未完成向FTA的升级。而从ECFA内容来看,它是一个框架协议,总体上是“目录式”的,除早期收获部分外,其余部分不涉及具体内容,需要通过后续协议逐步从框架协议过渡到正式协议,ECFA协议内容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争端解决部分均约定两岸应不迟于ECFA实施后六个月内就相应内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由此可以看出,尽管ECFA内容上是框架协议,但性质上确实属于向正式FTA过渡的“过渡性协议”。高孔廉先生和邓岱贤先生也指出,“架构”协议就是无法一步到位FTA前的初步协议。 二、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视角的审视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突出的两大经济发展趋势之一,也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重要议题。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 Bela)就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⑤;加拿大经济学家利普塞(Riehard Lipsey)进一步将区域经济一体化概括为6种等级递增的形式: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特征比较见表1)。⑥根据利普塞的划分方法,ECFA属于特惠贸易协定,是最低层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仅仅是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进程的起步。自由贸易区的新增特征是商品自由流动,一般在FTA实践中以零关税范围涵盖90%以上商品为标准。关税同盟的新增特征是对外统一关税,即对缔约方之外国家或地区采用统一的关税。共同市场的新增特征是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包括资本、人员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经济同盟的新增特征是经济政策协调,要求缔约成员在共同市场基础上,彼此协调财政、货币和汇率等经济政策。完全的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态,要求缔约方在经济、政治、法律等制度方面彼此协调。 (二)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实践 ECFA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的开启。目前,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进程的推进进度虽然受阻,但在大陆的主导下仍在延续,并致力于朝两岸共同市场的方向迈进。未来怎样逐渐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大体上有两种路径可以探讨。 其一是常规的路径,即在ECFA基础上先发展到自由贸易区,再建设两岸关税同盟,然后再进一步打造两岸共同市场。这一路径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阶段逐步推动,从理论上看是最佳的,但需要两岸制度化谈判协商机制能够畅通运转这一前提。显然,在岛内政治生态日趋复杂、两岸关系愈加严峻形势下,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难以顺利推动。 其二是创新性探索。在路径一难以顺利推动情形下,探索“以点带面”、由单向到双向、由民间到官方的创新路径,灵活务实推动两岸自由贸易区和两岸共同市场建设。比如,以福建自由贸易区为切入点,推动两岸次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而向整个海峡西岸经济区拓展,向毗邻厦门的金门延伸,打造两岸共同市场试验区,待条件成熟再向两岸其他区域推广实施。然而,因路径二是探索和试验模式,在可推广之前其实际影响比较有限。 综合来看,路径一与路径二并不冲突,两种路径相辅相成,可以相互促进。路径一虽优于路径二却难以推动,但可以为路径二的具体创新提供方向性的参照蓝本;路径二是可行的次优选择,可以不断摸索积累经验,为路径一的推进实施创造条件。未来可以以两种路径交替推进的方式,创造一条既遵循一般规律又独具两岸特色的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模式。 (表2:全球生效中的各类区域贸易协定通告) 三、现实环境视角的审视 (一)两岸关系的现实及两岸ECFA初衷的变与不变 ECFA签订之时,两岸关系处于一个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阶段;ECFA生效十年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趋势在大陆主导下没有改变,但台湾内部政治格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给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也给ECFA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十年来,大陆对ECFA的初衷一直未变。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⑦;2020年中央对台工作会议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强调“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⑧;海协会会长张志军在两会期间就ECFA问题回应中评社记者提问时表示:“ECFA得来不易,相信两岸同胞都不希望看到这一重要成果得而复失。”⑨这些都表明,大陆签署ECFA时的初衷没有变化,未来仍将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反观台湾,因岛内政治斗争不断升级,ECFA的实施及后续谈判进程频频受阻,签署ECFA时的初衷逐渐被淡化;2016年5月政党轮替后,民进党当局一方面谋求降低对大陆市场的依赖度,另一方面相关人士多次表态希望ECFA延续下去,对待ECFA表现出自相矛盾的复杂心态和投机心理。马英九当局签署ECFA的初衷已经被民进党当局抛到了九霄云外,不知所踪。 (二)区域性贸易协定快速增长的现实 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根据WTO秘书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7月20日,全球累计的有效区域贸易协定(RTAs)通告(notifications)共计494项(见表2),涉及有效的RTAs共323项(新签署305项,加入已有协定签署的协定18项);其中,自2010年至2020年7月全球共新增196项区域贸易协定通告,占累计有效RTAs通告总数的39.7%。⑩两岸所在的东亚是缔结区域贸易协定十分活跃的区域之一,截至2020年7月20日累计的有效RTAs通报数量为93项,在WTO秘书处所划分的11个区域中仅次于欧洲的102项居第二位,比第三位南美洲的66项多出27项。区域性贸易协定快速增长的同时,区域性贸易也随之快速发展。根据麦肯锡研究院2019年发布的《变化中的全球化:贸易与价值链的未来蓝图》报告中的数据,2013-2017年间,区域内贸易在全球商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增加了2.7个百分点,其中亚洲地区和欧盟28国的增长势头尤为迅猛。⑪ 今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逐渐演变为全球“大流行”,给世界经济和全球供应链体系的正常运行带来了空前挑战,全球供应链收缩压力骤增,全球贸易额也大幅度下滑。可以预见,这场全球性灾难对未来后疫情时期的全球生产和贸易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区域生产网络和区域内贸易的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全球生产网络和区域间贸易,区域贸易协定快速增长和区域内贸易快速发展的态势未来仍将延续并有加快倾向。 (三)ECFA是不是台湾地区融入区域经济整合的必由之路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亚太地区是区域经济整合的最快地区之一,台湾与大陆签订ECFA的初衷就包含了通过ECFA融入区域经济整合。ECFA签署后,2013年6月,两岸两会在上海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同年7月,台湾地区与新西兰签订经济合作协议(ECA);同年11月7日,再与新加坡签署“台星经济伙伴协议”(ASTEP),这些都是台湾地区融入区域经济整合的努力和阶段性成果体现。ECFA本已为两岸共同融入亚太区域经济整合奠定了基础,两岸可以在ECFA基础上通过深入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进程的方式共同融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然而,由于岛内政治对两岸经济合作的干扰,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迟迟不能生效,ECFA的后续协商也无法推进,致使原本逐渐清晰的两岸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的路径趋于模糊化。 台湾地区能否不通过ECFA融入区域经济整合?其实这个问题在“双英ECFA辩论”中已经浮出水面。从当时岛内民意及马英九当局的选择看,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否的回答。十年后的今天再来看,当时的选择非常有先见之明,遗憾的是,岛内政党轮替后,民进党当局的选择逐渐与此背道而驰,台湾地区融入区域经济整合的路径日趋模糊,相关的努力仅停留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在区域经济整合方面几乎是原地踏步”⑫。无论从亚太及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态势看,还是从两岸经贸已经形成的紧密内在联系看,民进党当局试图绕开两岸经济合作而推动台湾融入区域经济整合都是行不通的。因此,以ECFA为代表的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是台湾地区融入区域经济整合的有效路径,也是必由之路。 四、结语 ECFA是两岸遵循WTO基本原则同时结合两岸特色所签署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区域性FTA的过渡性协议,具有“临时协定”的性质。ECFA的合理期限依WTO规定原则上是10年,但从规定本身及其他相关的实践案例看,也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目前已经确定无疑的是,ECFA在生效10年内不能完成向FTA的过渡,而且两岸在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仍不具备商定ECFA“合理期限”展期的条件。在此情形下,ECFA作为“临时协定”就面临因WTO其他成员对ECFA的合理性提出异议而被动终止的风险,最大的风险点在于ECFA早期收获部分,因为这是两岸之间的特惠待遇,只有证明为大陆或台湾原产的产品才可以享受ECFA优惠的零关税待遇,实际上是对其他WTO成员的歧视,但歧视的依据却存在不足(既未能成功升级为FTA,也未将“合理期限”展期)。 ECFA是两岸来之不易的重要成果,是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的起步,是两岸友好合作关系的象征。不管是主动终止ECFA,还是ECFA在第三方提出异议情形下被动终止,都意味着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进程的中断,也意味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风向的转变,将对台湾经济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当然也会对大陆部分产业和部分同胞的利益产生影响,但受害最大的还是台湾同胞,两岸同胞想必都不希望这种情形发生。与其让ECFA面临被动终止风险,不妨主动暂停ECFA早期收获的执行,使ECFA早期收获处于“休眠状态”,以此既避免WTO其他成员对两岸之间的特惠待遇提出异议,也保留ECFA后续协商及发展升级的弹性空间。待条件成熟,两岸不仅可以启动早期收获,还可以在ECFA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全球生产网络动态演进下两岸产业合作的转型升级”(17YJCGAT006)阶段性成果 ] 注释: ①《开创两岸关系新局面 2010年对台工作会议举行》,2010年1月30日,中国广播网,http://china.cnr.cn/news/201001/t20100130_505965135.html。 ②高孔廉、邓岱贤:《台湾的ECFA困局与应有的放大格局》,《中国评论》,2020年第6期。 ③《关税及贸易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 1947),英文原文见WTO网站,https://www.wto.org/english/docs_e/legal_e/gatt47_02_e.htm。 ④《关于解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英文原文见WTO网站,https://www.wto.org/english/docs_e/legal_e/10-24_e.htm。 ⑤B.Balassa. The Theory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Richard D. Irwin, Inc., Homewood, 1961. ⑥Lipsey,Richard.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 Economic Unions.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 Macmillan, 1968. ⑦习近平:《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19年1月2日 14:10:09,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1/02/c_1123937757.htm。 ⑧《人民日报》记者李昌禹:《2020年对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汪洋出席并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月20日01版;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uanti/2020lhzfgzbg/index.htm。 ⑨《两会关注:中央密集发出涉台声音》,中国评论网,2020年5月29日00:08:49,http://www.crntt.cn/%E5%85%A8%E5%9B%BD%E4%B8%A4%E4%BC%9A2020/99335.html。 ⑩若一项RTA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授权条款部分中的至少两个方面,按WTO的要求需要分别通告,并被单独统计进通告数量中,所以通告数量多于RTA的数量。数据见WTO网站区域贸易协定数据库,http://rtais.wto.org/UI/PublicAllRTAListAccession.aspx。 ⑪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变革中的全球化:贸易与价值链的未来图景》(Globalization in transition: The future of trade and global value chains),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英文版2019年1月发布。 ⑫社论:《ECFA的昨非今是》,台湾《经济日报》,2020年6月22日。【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运当家的手把手月记:手把手教你办理《台湾产地证》ECFA - 知乎
运当家的手把手月记:手把手教你办理《台湾产地证》ECFA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运当家的手把手月记:手把手教你办理《台湾产地证》ECFAHomeYun运当家什么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是指依据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发的就双方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为使我出口到台方的产品能够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Form H)。优惠原产地证书不仅是货物原产地身份的证明,而且也是出口国享受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的重要凭证。因此,优惠原产地证书正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要能拥有一张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就能享受关税优惠政策,但是企业对原产地优惠政策认识不足、不积极主动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致使企业白白丢掉到手的实惠。四种误区导致优惠原产地证利用率不高:一是企业对优惠政策不了解。目前原产地证申领员素质普遍不高,原产地业务水平仅停留在掌握申领程序和证书缮制要求等方面,很难做到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销售人员传达原产地的优惠政策。企业不知道客户索要原产地证书的目的,往往是为满足客户要求、保证结汇安全而被动申领证书;有的因为对优惠政策掌握不透,申领的原产地证书不正确,产品在进口国结关时未能真正享受到关税减免。二是企业对优惠政策的认识有偏差。有的企业知道客户索要原产地证明书是为了减免关税,但误认为关税减免应由进口商单方面享受,客户如果没有提出签证要求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企业担心如果向客户提出分享关税优惠的要求就会失去订单。由于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因而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三是企业不善于应用优惠政策。企业既使了解原产地证书能带来关税减免,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或技巧,不懂得将关税优惠政策作为提高成交价格、共享贸易利润或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有力武器,影响了产地证作用的发挥。四是信息不畅。企业管理层或外销人员很少主动参加检验检疫机构的原产地证业务培训,使得企业高层获取关税优惠政策等信息的渠道不畅,企业决策层对优惠政策不了解、不掌握,造成不能充分利用。台湾产地证ECFA办理流程?产地证没有区域限制,找我们运当家代理办理就可以,只需要提供电子版的ECFA格式。如果贵公司已经备案的话,有产地证系统可以自己办理就登陆系统填写产地证内容,发送海关审核无误后即可领取证书。工厂可以申请办理台湾ECFA产地证吗?无论是工厂、贸易公司都是可以申请办理ECFA产地证的。台湾产地证ECFA开船前还是开船后办理产地证?开船前就要办理产地证,台湾不接受后发证书。《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定》(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办理须知:一、基本概况(一)签证地区 台湾(二)证书名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三)签证产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267种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四)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中文填写。必要时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二、申请书书面申办ECFA证书是采用FORM A申请书。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印章。三、证书编号台湾ECFA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H”,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例如H11470ZC60390038四、证书填制台湾ECFA原产地证栏:应填写在我局备案登记的出口商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二栏:应填写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应详细列出所有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如果证书填写不下,可以随附生产商清单。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若本栏资料属机密性资料时,请填写“签证机构或相关机关要求时提供”。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三栏:应填写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四栏:应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船舶、飞机等)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如离港日期未终确定,可填写预计的离港日期,并注明“预计”字样。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五栏:不论是否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进口方海关可在本栏标注(√ )。如果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进口方海关在该栏注明原因。该栏应由进口方海关已获授权签字人签字。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六栏:如有需要,可填写订单号码、 信用证号等。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七栏:应填写项目编号,但不得超过20项。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八栏:应对应ECFA原产地证第9栏中的每项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编码,以进口方8位编码为准。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九栏:应详细列明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货品名称可在中文名称外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货品名称应与出口商发票及《协调制度》上的商品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本栏货物信息填写完毕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十栏:每种货物的数量可依照海峡两岸双方惯例采用的计量单位填写,但应同时填写以国际计量单位衡量的数量,如毛重(用千克衡量),容积(用公升衡量),体积(用立方米衡量)等,以精确地反映货物数量。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十一栏:应填写唛头或包装号,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台湾ECFA原产地证第十二栏:若货物符合临时原产地规则,出口商必须按照下列表格中规定的格式,在本证书第12栏中标明其货物申报适用优惠关税待遇所根据的原产地标准:第9栏列名的货物生产或制造的详情填入第12栏(1)出口方完全获得的货物 “WO”(2)完全是在一方或双方,仅由符合本附件的临时原产地规则的原产材料生产 “WP”(3) 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货物“PSR”此外,如果货物适用的原产地标准依据“累积规则”条款、“微小含量”条款或“可互换材料”条款,亦应于本栏相应填写“ACU”、“DMI”或“FG”。ECFA原产地证第十三栏:应填写出口商开具的商业发票所载明的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发票编号及发票日期。ECFA原产地证第十四栏:应由出口商或已获授权人填写、签名,并应填写签名的地点及日期。第十五栏:应由签证机构的授权人员填写签证地点和日期,并签名、盖章。同时应提供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证书应以中文填写,必要时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证书如有续页,亦按照本须知填写,续页也应填写同一证书编码。同时请在证书下方填写“第X页,共X页”。如果证书仅有1页,亦应填写“ECFA原产地证第1页,共1页”。 ECFA原产地证其他要求:一、证书的申请日期与签发日期应打实际申请日期与签发日期。二、后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的签发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可申请后发(含更改、重发)原产地证书。后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补发(含更改、重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后发(含更改、重发)的原产地证书自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注记“补发”字样。三、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直运规则产品运输必须符合ECFA临时原产地规则的直接运输规则。货物在第三方临时储存的停留时间,自运抵该方之日起不得超过六十天,并且货物在停留期间必须处于该第三方海关监管之下。在货物申报进口时,应提交中转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进口方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五、其它签证要求(一)第十四栏出口商声明只签名,不盖章;(二)一份原产地证书涵括的货物应属同一批次交运,且其项数不超过20项。原产地证书仅能签发一份正本。(三)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我司是经工商批准成立的深圳各口岸一家专业报关企业,具有全国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 我司将以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真实的信誉、期待与您的合作。我司利用多年的报关经验,通关快、收费低、查柜少、安全快捷,竭诚盼望与您携手共进,共创双赢。欢迎广大客户惠顾!可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一、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 东盟证书(Form E) 亚太证书(Form B) 中智证书(Form F) 中巴证书(FTA) 中秘证书(FormR) 海峡协议证书(Form H)等二、贸促会认证服务证明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纺织品许可证书、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自由销售证明等三、代理各国使馆认证:埃及大使馆、俄罗斯大使馆、巴西大使馆、伊拉克大使馆、尼日利亚大使馆等等四、香港纺织品转口证、入口证、进口证电子版、拉绳、综合转口证、香港原产地、转口产地证、转载产地证、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埃及广东起运的香港埃及大使馆认证、香港公司登记表、登记证香港土耳其大使馆认证等五、清关/转口清关。代理深圳港口普通货物进出口整柜买单报关,商检,入仓等一条龙服务。深圳盐田、蛇口、皇岗、文锦渡、中外运仓库、海关监管仓库等口岸一般贸易的进出口报关、通关。「注:图片部分源于网络!本文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关注运当家,每天阅读更多精彩内容」发布于 2020-06-01 11:07ECFA出口贸易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赞同 2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ECFA产证相关知识 - 知乎
ECFA产证相关知识 - 知乎首发于进出口货运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ECFA产证相关知识聚海国际货运代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在早收目录清单内的品目,如果进口厂商提供原产地证即ECFA产证,是可以享受0关税清关的,小编今天就重点解析一下如何通过ECFA产证清关享受免关税:优惠原产地证利用率不高的四个原因: 一:企业对优惠政策不了解。目前原产地证申领员素质普遍不高,原产地业务水平仅停留在掌握申领程序和证书缮制要求等方面,很难做到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销售人员传达原产地的优惠政策。企业不知道索要原产地证书的目的,往往是为满足要求、保证结汇安全而被动申领证书;有的因为对优惠政策掌握不透,申领的原产地证书不正确,产品在进口国结关时未能真正享受到关税减免。 二:企业对优惠政策的认识有偏差。有的企业知道索要原产地证明书是为了减免关税,但误认为关税减免应由进口商单方面享受,如果没有提出签证要求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企业担心如果向提出分享关税优惠的要求就会失去订单。由于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因而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三:企业不善于应用优惠政策。企业既使了解原产地证书能带来关税减免,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或技巧,不懂得将关税优惠政策作为提高成交价格、共享贸易利润或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有力武器,影响了产地证作用的发挥。 四:信息不畅。企业管理层或外销人员很少主动参加检验检疫机构的原产地证业务培训,使得企业高层获取关税优惠政策等信息的渠道不畅,企业决策层对优惠政策不了解、不掌握,造成不能充分利用。 2)ECFA产证进口清关和一般贸易进口清关有什么区别? 加答是:基本上没有区别,只不过是若属于早收目录清单内的货物,台湾供应商发货后,依据发票和合同在开船前向台湾商会申请一套ECFA产证,随清关资料将正本寄给大陆收货方,待货物抵港随清关文件一并递给海关,由海关审核后只征收进口增值税; 如台湾铸铁齿轮箱进口清关资料就包括:装箱单,发票,外贸合同,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提单,ECFA原产地证; 3)ECFA产证进口清关对清关口岸的选择有没有什么要求? 理论上讲任何港口和口岸都可以对ECFA货物清关,但是有ECFA进口货物的朋友肯定知道,不是所有的港口都适合ECFA清关的,因为每个口岸清关流程和港口要求稍微有点差异,所以ECFA货物进口口岸一定要选择好,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问题产生,清关的速度相对应的也会快点。广东地区操作ECFA货物进口的口岸一般选择:黄埔港、虎门港、盐田港;如果进口企业不再当地,看实际情况再选择。 关于ECFA产证清关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发布于 2021-06-04 11:46报关海关进口清关赞同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进出口货运各类别货物进出口报关 货运 单
国台办: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措施_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台办: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措施_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政务要闻
台办动态
发言人表态
新闻发布会辑录
首页 >> 发言人表态
国台办: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措施
时间:2023-12-21 12:3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2月21日表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当天发布公告,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长期以来,民进党当局单方面对大量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ECFA关于“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条款,损害了大陆相关产业和企业利益。我们支持相关主管部门采取中止ECFA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措施。
朱凤莲指出,2010年6月,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多年来,大陆始终切实履行承诺,推动和保障了ECFA的生效和实施,给两岸特别是台湾相关企业和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民进党在上台前攻击ECFA,上台后不仅不采取切实举措解除对大陆歧视性贸易限制,还不断变本加厉修改规则、设置障碍,恶意阻挠破坏两岸经济正常交流合作,严重阻碍ECFA实施,导致大陆有关部门不得不中止ECFA部分产品的关税减让。此类问题本可通过两岸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但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承认“九二共识”,破坏了两岸协商的政治基础,让相关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两岸同胞深受其害。我们希望两岸关系重回和平发展正确轨道,两岸双方可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两岸经贸关系中的各类问题。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版权所有